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202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苏教考函〔2025〕5号),艺术类专业考试分省统考、校考和戏曲类省际联考三种形式。省统考设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6类,报名时可报1类或多类,志愿填报时只能选1类。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相应批次,直接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校考方面严格控制规模,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至8倍,合格证发放不超过计划数的4倍;经批准,仅南京艺术学院的音乐剧、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9个专业可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省内其他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校考。
录取批次设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批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分2个小批:第1小批使用校考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分按类别不同折算: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文化、专业各占50%;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文化占60%、专业占40%;播音与主持类文化占70%、专业占30%,结果均乘以750后四舍五入取整。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本、专科批次志愿,不得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和同批次体育类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