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于2026年8月10日印发《2026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沪教委基〔2026〕18号),明确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依据与征订纪律。该目录由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与上海市编写教学用书目录两部分组成,作为各区选用教材的依据,也作为开学前教材征订与发放的"底层规则"。
一、目录构成:国家目录 + 上海编写目录
2026年秋季目录包括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2026年秋季上海市编写教学用书目录两个部分。其中"待审"的教学用书,审查结果将适时公布。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国家或上海市审查通过的书本资料(含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市级教材审核机构审查通过的境外原版(或改版)教材。
二、免费与循环:义务教育阶段不向学生收费
- 费用由政府承担:根据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政策,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为学生选订教材的费用由区财政支付,不得向学生收费。
- 循环使用延续: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艺术、体育与健康等学科继续试行教材循环使用制度。
- 配套资源免费:部分学科教材配有音视频资源,秋季学期开学后可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和上海智慧教育平台免费使用;义务教育信息科技教学指南及配套课件亦在该平台免费开放。
三、教辅治理:划定两条红线
- 红线一:不得征订未经审查的书本资料。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国家或上海市审查通过的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
- 红线二:控制选订总价。学校选订教材的总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小学158元/学期、初中194元/学期的控制标准(据沪教委规〔2023〕1号)。
- 违规追责:违反规定的单位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教材是教学的"底层基建"。目录的发布既保障了教学秩序,也通过免费提供、循环使用与教辅红线,减轻了家庭的经济与学业负担。
四、对家庭的提示
- 开学前,学校会按目录统一征订并发放教材,家长无需自行购买指定课本。
- 警惕以"内部资料""同步练习"为名推销的未审教辅;如学校要求购买非目录内资料,可向区教育局或市教委举报。
- 关注学校公示的收费项目与标准——依据暑期工作通知,各校须在开学前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与课程表。
本文依据沪教委基〔2026〕18号及配套文件整理,具体选用目录与征订安排以各区教育局、各学校正式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