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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委于2026年3月13日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6〕6号),明确特教中招的招生对象、评估申请、报名确认、志愿填报与录取规则。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26年3月13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6〕6号),对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招生入学(简称“特教中招”)的招生对象、评估组织、报名确认、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作出全面部署。文件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26〕2号)制定,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保障残疾学生义务教育后进一步接受教育的权利。

招生对象

特教中招对象须符合2026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之一:①本市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盲校、聋校、辅读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应届初三学生,可报名参加相应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入学综合评估;②本市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应届初三学生,原则上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如学生本人及家长确有意愿参加特教中招,须先通过各区组织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报名评估,再参加相应入学综合评估。

关键时间节点

  • 评估申请:学生根据自身情况于2026年3月13日前向学籍学校提出入学综合评估申请。
  • 随班就读报名评估:各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于4月3日前提交评估结果,学籍学校4月11日可登录评估工作平台查看结果。
  • 报名及现场确认:特教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应届初三学生,以及通过报名评估的随班就读学生,于4月17日至18日由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
  • 志愿填报:6月27日至28日由学籍学校组织志愿填报,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书面确认。
  • 录取反馈:入学综合评估结果于7月中下旬由市教育考试院反馈各区招考机构和招生学校。

志愿填报与录取

志愿设置分为市级学校招生志愿(1个)和区级学校招生志愿(1个)。市级学校中:上海市盲童学校面向全市招收视力残疾学生;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上海市鹤琴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收听力残疾学生;上海市鹤琴职业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智力残疾等学生。区属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力残疾等学生。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班级学额原则上控制在每班15人以内。

入学综合评估结果以A、B、C、D四个等第呈现并作为录取依据,招生学校根据结果由高到低录取;未被市级招生学校录取的智力残疾等学生自动进入区级招生录取批次。符合中招报名条件、参加学业考试或入学综合评估但未被录取的随班就读、特教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征求志愿申请有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

给家长的建议

对关注特教升学路径的家庭而言,最重要的是把握三条主线:3月13日前完成评估申请、4月17—18日完成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6月27—28日完成志愿填报并书面确认,并留意7月中下旬的入学综合评估结果反馈。确需在统一学业考试中申请合理便利的持证残疾学生,须按当年政策单独提交申请。具体实施细则以官方原文为准。

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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